发布时间: 2025-09-18 17:09
为认真落实国家统计局关于自然资源核算工作部署,自治区统计局加强统筹协调,精心组织安排,扎实推进全区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
一是精心组织谋划,优化工作模式。严格执行国家统计局等8部门印发的实物量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制度,认真落实编制工作要求,牵头组织协调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编制土地、林木、草原、水资源和矿产资源实物量资产账户。针对以往编表过程中存在问题,不断优化工作模式,通过发函统一布置工作任务,细化职责分工,明确工作要求,提升部门报送各账户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确保编制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是严格审核把关,夯实数据基础。强化数据质量控制,认真审核部门报送的各账户数据,从纵向横向深入细致审核,确保纵向年度数据衔接、横向关联账户数据一致,圆满完成了编制工作。近期,根据国家统计局核算司审核意见,及时向各部门反馈,协调修改完善,进一步夯实数据基础。
三是积极探索推进,深化编制实践。在全区编制工作的基础上,探索推进五个地级市试编工作,本着边探索边改进的原则,根据上一年编制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报表模板,详细制定编制要求和填报说明,有效指导地市级开展编制工作。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协调自治区相关部门对五市统计局及市级相关部门进行指导帮助,为地级市编制工作提供数据支撑和技术保障。
下一步,自治区统计局将持续推进全区和五市实物量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试编制工作,加强部门协作和数据共享,探索编制成果应用,为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提供科学依据。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