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展拟甄选建国以来东北地区优秀的工业题材美术作品,回顾东北老工业基地发展的历史,凝练东北人文精神的视觉表征,通过对涵盖油画、版画、水彩、国画、雕塑摄影等艺术样式的佳作的集中呈现,彰显东北几代美术家的艺术水准、审美主旨和在新时代的历史担当,在展现其艺术价值和学术影响力的同时,拓展推进东北地域美术发展的有效途径,推动东北文化艺术在全国的发声。本次巡展相关事宜如下
一、组织机构
本展览项目为国家艺术基金2020年度传播交流推广项目
主办单位:国家艺术基金会
沈阳大学 辽宁美术馆(辽宁画院)
支持单位: 辽宁省文联 吉林省文联
二、作品评审委员会:
由主办方聘请国内相关领域著名理论家和著名艺术家组成评审委员会
三、展览日期:
首展:沈阳站2022年4月15日至4月25日
北京站预计 2022年6月
长沙站预计 2022年8月
西安站预计2022年10月
具体时间随疫情防控政策调整
四、首展地点:
沈阳市 辽宁美术馆
五、展览规模:
本次展览将展出作品约100件。
六、参展要求:
1.内容:
作品内容为表现东北工业题材创作(包括表现东北工业景观 英雄人物 场景等内容)的美术作品。
2.作品类别:
作品覆盖范围包括油画、雕塑、版画、国画、水彩、摄影等艺术形式
3.尺寸:
外框不超过200cm(高)×180cm(宽)。
七、作品征集与评选:
送展作者需提供作品电子照片2张,照片质量应达到印刷标准像素,并注明作品名称、创作年代、尺寸、材质等信息。肖像照或工作照一张,连同200字以内的个人简历。以上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
作品照片截稿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3月10止。
照片收件电子邮箱地址:sydx15840598232@126.com
咨询电话:15840598232 024-62721550
作品评审由评审委员会专家评审得出结果
评选结果,由主办方电话通知入选者。
八、包装运输保障
作品收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参展艺术家根据作品情况自行配外框并妥善包装
主办方承担参展作品的运输费用
作品包装以及运送至主办方过程中的保险,请自行承担。
九、作者待遇。
1.每位参展作者获赠正规出版画册一本。
2.向参展作者颁发国家艺术基金项目展览入选证书。
十、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沈阳大学 辽宁美术馆(辽宁画院)
2021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