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管理校内各类学术讲座和报告会,根据中宣部、教育部等上级文件要求,结合必博娱乐,必博BBO:实际,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管理范围
本通知所指学术讲座和报告会为在校内举办的(含校外机构或个人租借校内场地面向校内外人员举办)以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为内容的目的明确、有多人参加的会议,包括学术讲座、报告会、研讨会、学术会议、座谈会、论坛、沙龙等形式。
二、内容要求
学术讲座和报告会的内容必须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的原则,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必须遵守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必须有利于积极引导师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有利于师生学习和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利于推动科学研究,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举办各类学术讲座和报告会要坚持正确的政治导向,不得违反四项基本原则,不得为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错误观点提供讲台和传播渠道,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学校的利益以及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得宣传封建迷信,不得进行宗教活动,不得干扰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
三、审批制度
坚持“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学术讲座和报告会分级、分类归口管理与申报、审批、备案制度。
(一)归口管理与申报、审批、备案流程
举办学术讲座和报告会至少提前5天、举办学术会议至少提前15天填写《沈阳大学学术讲座和报告会审批表》,履行申报手续。审批部门要在接到审批表后的2日内予以批复,学术会议的批复时限可延长至5日。具体流程为:
1、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讲座和报告会:由主办部门提出申请,报学校党委宣传(统战)部进行审批和备案。
2、自然科学类学术讲座和报告会:由主办部门提出申请,报科技处审批后,在学校党委宣传(统战)部备案。
3、涉及境外专家、学者的国际性学术讲座和报告会:由主办部门提出申请,报外事处审批后,在学校党委宣传(统战)部备案。
4、由学生及学生团体组织举办的学术讲座和报告会:由主办部门提出申请,报学校团委审批。
5、由校外机构或个人租借校内场地(报告厅、文体馆、教室等)举办的学术讲座和报告会:由校外机构或个人提出申请,报场地所属部门的党委(党总支)审批。
(二)审批内容
各审批部门应对学术讲座和报告会主讲人的思想政治倾向、讲座和报告内容的健康性和政治观点的正确性负责,并实施监督。未经审批或内容不符合要求的学术讲座和报告会,一律不得举办。
(三)过程监督
在组织举办学术讲座和报告会的过程中,如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错误言论,组织举办者应及时加以制止并消除影响,必要时应中止此次活动,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学校党委宣传统战部。
(四)变更申请
学术讲座和报告会申请被批准后,主办部门必须严格按照申请内容组织实施,不得擅自更换讲座或报告的内容、时间、地点、听众范围和人数。对于违反规定的,学校可制止其活动;对于造成重大负面影响和损失的,要追究主办部门和组织者的责任。
对于有特殊原因需要变更的,必须及时向审批部门通报。主讲人、主题或主办部门有变化的,需重新申办。
四、日常管理
(一)强化宣传报道管理。学术讲座和报告会经批准举办,可在学校网页发布活动公告;未经批准的,校内外新闻媒体一律不作报道。
(二)强化课堂和场地出租管理。相关职能部门和各教学院(部)要严肃课堂纪律,加强教学管理,决不允许任何利用课堂公然散布各种错误思想和错误观点。同时,要进一步规范校内报告厅、文体馆、会议室、教室等出租管理,明确出租部门党委(党总支)书记第一责任人的管理职责,决不给任何错误思想、错误观点提供传播渠道和条件。
(三)强化管理责任。凡未经审批或审批手续不全而举办的、造成不良影响的学术讲座和报告会,一经发现学校将予以通报,并追究主办部门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沈阳大学学术讲座和报告会分类审批表
中共沈阳大学委员会
2011年12月15日
附件:
沈阳大学学术讲座和报告会审批表
(哲学社会科学类)
主办部门 | ||||
题 目 | ||||
主 讲 人 | 单位及职务、职称 | |||
时 间 | 地 点 | |||
参加人员 | ||||
是否支付主讲人费用 | ||||
主要活动 安排 | ||||
讲座和报告会的主要内容及观点 (如本栏空间不够可另加附页) | ||||
申请单位 意见 | 负责人签字: 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
党委宣传(统战)部审批意见 | 负责人签字: 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
备注:此表请附学术讲座和报告会的主讲人简介,一式两份,主办部门留存一份,党委宣传(统战)部留存一份。
沈阳大学学术讲座(报告会)审批表
(自然科学类)
主办部门 | ||||
题 目 | ||||
主 讲 人 | 单位及职务、职称 | |||
时 间 | 地 点 | |||
参加人员 | ||||
是否支付主讲人费用 | ||||
主要活动 安排 | ||||
讲座和报告会的主要内容及观点 (如本栏空间不够可另加附页) | ||||
申请单位 意见 | 负责人签字: 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
科技处 审批意见 | 负责人签字: 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
备注:此表请附学术讲座和报告会的主讲人简介,一式三份,主办部门、科技处各留存一份,党委宣传(统战)部备案一份。
沈阳大学学术讲座(报告会)审批表
(外事类)
主办部门 | ||||
题 目 | ||||
主 讲 人 | 单位及职务、职称 | |||
时 间 | 地 点 | |||
参加人员 | ||||
是否支付主讲人费用 | ||||
主要活动 安排 | ||||
讲座和报告会的主要内容及观点 (如本栏空间不够可另加附页) | ||||
申请单位 意见 | 负责人签字: 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
外事处 审批意见 | 负责人签字: 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
备注:此表请附学术讲座和报告会的主讲人简介,一式三份,主办部门、外事处各留存一份,党委宣传(统战)部备案一份。
沈阳大学学术讲座(报告会)审批表
(学生组织类)
主办部门 | ||||
题 目 | ||||
主 讲 人 | 单位及职务、职称 | |||
时 间 | 地 点 | |||
参加人员 | ||||
是否支付主讲人费用 | ||||
主要活动 安排 | ||||
讲座和报告会的主要内容及观点 (如本栏空间不够可另加附页) | ||||
申请班级或社团 意见 | 负责人签字: 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
学校团委 审批意见 | 负责人签字: 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
备注:此表请附学术讲座和报告会的主讲人简介,一式三份,主办部门、学校团委各留存一份,党委宣传(统战)部备案一份。
沈阳大学学术讲座(报告会)审批表
(租借场地类)
主办部门 | ||||
题 目 | ||||
主 讲 人 | 单位及职务、职称 | |||
时 间 | 地 点 | |||
参加人员 | ||||
是否支付主讲人费用 | ||||
主要活动 安排 | ||||
讲座和报告会的主要内容及观点 (如本栏空间不够可另加附页) | ||||
申请单位 意见 | 负责人签字: 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
场地所在部门党委(党总支) 审批意见 | 负责人签字: 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
备注:此表请附学术讲座和报告会的主讲人简介,一式两份,主办部门、场地所在部门党委(党总支)各留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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