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
为实现《沈阳大学提升综合实力三年行动计划》目标,加强学校内涵建设,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和部署,现开展2019年财政专项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专项资金用于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中校园主要基础设施更新和改造方面的建设规划项目。
具体内容包括校园水、电、气、暖等基础设施维修及环保、节能改造项目。
开支范围包括修缮费,例如原材料费、辅助材料费、设备购置费、人工费、设计费、水电动力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等。
二、有关要求
(一)各部门在充分研究论证的基础上做好申报工作,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安排完成。每个部门可申报1-2个项目。
(二)鼓励资源共享,可联合共同申报项目,但要明确项目的主要负责部门。
(三)各申报学院须填报以下材料:
附表1、附表3、附表4;
附表:
1.《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含项目可行性报告)
2.《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建设项目规划(建设计划)表》
3.《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表》
(四)时间要求:
5月30日前项目申报部门将申报材料纸质(1份)及电子版报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电子邮箱:sdzdgcjsb@163.com)
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联系人:迟威电话:13840107050
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
2019年5月22日
上一条:巡察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