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大学新民师范学院附小
2020年度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沈阳大学新民师范学院附小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沈阳大学新民师范学院附小2020年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沈阳大学新民师范学院附小2020年决算报表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0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0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沈阳大学新民师范学院附小概况
一、主要职责
实施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学,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教育教学改革。坚持德育为首立德树人,加强对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引导学生学会学习,学会生活,全面发展,为学生健康成长奠定基础。抓好教师队伍建设,引领教师专业进步、提升教育教学水平。营造和谐的校园育人环境,发挥环境育人的积极作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机构设置
纳入2020年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为沈阳大学新民师范学院附小,具体为:
(一)行政职能部门设有:校长办公室、教研主任室;
(二)党群职能部门设有:书记办公室、少先队德育室、工会办公室;
(三)教学职能部门设有:名师工作室,6个班主任教研组,科学、英语、品社、信息、体育、音乐和美术七个科任教师教研组;
(四)后勤辅助职能部门设有:总务办公室、医务室、心理辅导室、资料室、食堂办公室、图书馆。
第二部分 沈阳大学新民师范学院附小
2020年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 1,324.23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144.18万元,占收入总计的86.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44.1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26.55万元,占收入总计的2%。主要是新民市教育局下拨“厕所革命”专项等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153.51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1.6%。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1,860.56万元,降低58.4%,主要原因是沈阳大学新民师范学院并入沈阳大学本级。
(二)支出总计1,123.66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084.27万元,占支出总计的96.5%。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85.6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49.3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5.27万元,资本性支出4.04万元。
2.项目支出39.39万元,占支出总计的3.5%。主要包括外聘教师课酬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1,907.62万元,降低62.9%,主要原因是沈阳大学新民师范学院并入沈阳大学本级。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200.58万元
主要是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及项目支出等原因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增加47.07万元,增长23.5%,主要原因:一是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结转;二是项目虽已开展但未形成实际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23.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84.27万元,项目支出38.84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907.94万元,降低62.9%,主要原因是沈阳大学新民师范学院并入沈阳大学本级支出减少。与年初预算相比,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30.8%,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30.6%,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37.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23.11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教育支出929.10万元,占8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88万元,占6.8%;卫生健康支出32.07万元,占2.9%;住房保障支出85.06万元,占7.6%。
1. 教育支出929.10万元,主要是小学教育支出。完成年
初预算的140.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增资。
(1)小学教育支出913.55万元,主要是小学教育基本支出及义务教育“两免一补”等专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 137.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原因是人员增资。
(2)其他普通教育支出0.30万元,主要是义务教育困难学生补助支出,无年初预算,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原因是专项拨款增加。
(3)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15.25万元,主要是弹性离校补助支出,无年初预算,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原因是专项拨款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88万元,主要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职业年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7.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退休,减少缴费。
(1)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5.12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厉行节约支出减少。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1.75万元,主
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金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8.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退休,减少缴费。
3. 卫生健康支出32.07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6.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退休,减少缴费。
4. 住房保障支出85.06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和提租补贴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6.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增资。
(1)住房公积金支出71.08万元,主要是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2)购房补贴 13.98 万元,主要是用于向符合条件的职工发放购买住房补贴,完成年初预算的 162.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增资造成缴费基数增加所致。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全面厉行节约,压缩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年初无预算。2020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没有参加出国(境)团组。
2.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严控公务接待,压缩支出。2020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年初无预算。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初无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年初无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84.2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34.9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149.3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沈阳大学新民师范学院附小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0年我单位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制定或者完善制度方面。从2018年9月至2020年底,累计制定了0条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制度,对以往的制度进行完善或者修订0条。
绩效目标管理方面。2020年特定目标类项目共计0个,已对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占比100%,在2020年2月7日及2020年2月9日分别在市政府网站及市教育局网站进行了公开。
绩效监控管理方面。2020年特定目标类项目0个,已对1个项目进行监控,占比100%,共涉及资金28.24万元,发现问题及时纠偏0个问题。
绩效评价方面。2020年特定目标类项目0个,已对2020年1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开展自评项目的数量占比为100%,涉及资金28.24万元,自评平均分97.25分。通过绩效自评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主要是疫情原因政府减免社保缴费导致预算实际支出小于预算数。下一步将采取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强化预算编制的管理,全面把握预算编制政策,努力做到程序规范、方法科学、编制及时、内容完整、项目细化、数据准确;二是强化预算项目执行管理,计财处应加强与部门的沟通,运用财务信息和其他相关资料监控预算执行情况,建立预算执行分析制度,定期通报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召开预算执行分析会议, 研究解决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提高预算执行的有效性;不断完善预算考核指标体系设计、规范考核程序,并充分利用考核结果,努力提升项目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
重点评价方面,对外聘教师课酬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没有发现问题。下一步将积极强化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加强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的“双监控”运行机制和结果运用机制,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8.教育(类)教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9. 教育(类)教育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0. 教育(类)教育管理事务(款)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教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1. 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学前教育支出。
22. 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小学教育支出。
23. 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初中教育支出。
24. 教育(类)普通教育(款)高中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高级中学教育支出。
25. 教育(类)普通教育(款)高等教育(项):反映国家批准设立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各部门所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包括研究生)的支出。
26. 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普通教育方面的支出。
27. 教育(类)职业教育(款)中等职业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各类中等专业学校支出。
28. 教育(类)职业教育(款)技校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技工学校支出。
29. 教育(类)职业教育(款)职业高中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职业中学、农业中学(含普通高中改制的)、半工(农)半读中学的支出或补助费。
30. 教育(类)职业教育(款)高等职业教育(项):反映经国家批准设立的高等职业大学、专科职业教育等方面支出。
31. 教育(类)职业教育(款)其他职业教育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职业教育方面的支出
32.教育(类)广播电视教育(款)广播电视学校(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广播电视学校支出。
33. 教育(类)特殊教育(款)特殊学校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盲童学校、聋哑学校、智力落后儿童学校、其他生理缺陷儿童学校的支出。
34. 教育(类)特殊教育(款)工读学校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工读学校支出。
35. 教育(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项):反映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
36. 教育(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
37.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社会公益研究(项):反映从事卫生、劳动保护、计划生育、环境科学、农业等社会公益专项科研方面的支出。
38.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反映从事技术开发研究和近期可望取得实用价值的专项技术开发研究的支出。
39.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技术研究与开发方面的支出。
40.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其他科技条件与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科技条件与服务方面的支出。
41.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重大项目(款)其他科技重大项目 (项):反映用于其他科技重大项目的经费支出。
42.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科学技术支出中除以上各项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4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艺术表演团体(项):反映文化及其他部门主管的剧院(团)等艺术表演团体的支出。
4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反映考古发掘及文物保护方面的支出。
4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博物馆(项):反映文物系统及其他部门所属博物馆、纪念馆(室)的支出。
4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 宣传文化发展专项支出(项):反映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支持宣传文化单位发展的专项支出。
4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4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4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5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52.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53.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54. 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55.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56.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原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