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选拔任用情况
(2018.10-2019.10)
相广新同志任资产管理处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监察处副处长职务。
韩晓微同志任科技创新研究院院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科技创新研究院副院长职务。
米娟同志任经济学院党委书记,试用期一年。
刘畅同志任美术学院党委书记,试用期一年。
张钧同志任机械工程学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王海涛同志任继续教育学院党总支书记,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党委、校长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何明同志任法律事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人事处副处长职务。
李海明同志任经济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崔泽田同志任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魏建兵同志任环境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杨新瑶同志任环境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孙彬同志任机械工程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关玉姝同志任美术学院党委副书记,试用期一年。
温晓楠同志任监察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周广昌同志任人事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迟威同志任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精振同志任法律事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田轶同志任工会副主席(兼职),试用期一年。
冯典兴同志任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赫鑫同志任党委、校长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黄靖同志任教师教育专业发展中心副主任兼教务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李彩红同志任文法学院党委副书记,试用期一年。
李晓丹同志任美术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张维今同志任国际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程兴中同志任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晓同志任科技创新研究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马国峰同志任科技创新研究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冯宝新同志任党委组织部正处级组织员,试用期一年。
齐济源同志任党委组织部副处级组织员,试用期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