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沈阳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接收和管理哪类应届毕业生档案?
凡报到证派遣或改派到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毕业生档案,均可交由我局管理。
以下两种情况档案可由学校直接邮寄至我局管理:
①报到证名头为“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应届毕业生档案;
②报到证名头为沈阳市内某单位名称并且该单位没有档案保管权的应届毕业生档案。
2、应届毕业生档案如何交送?
毕业生档案属沈阳市内院校的由学校派专人统一转送至我局;不得交由个人携带。已派遣到单位和外地人才中心的档案,改派后可由单位或所在地人社局密封转递至我局。
毕业生档案不得由个人携带交送至我局。沈阳市内院校的由学校派专人统一转送至我局;已派遣到其它单位或外地人才中心的档案,改派后可由单位或所在地人社局密封转递至我局。
3、应届毕业生如何查询档案是否转到沈阳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毕业生可在https://www.syjyrc.gov.cn/“沈阳市就业和人才服务网”查询档案,如查询不到,请尽快与学校联系。
毕业生可通过三种方式查询档案是否已至我局:
①可登陆“沈阳市就业和人才服务网” 查询档案,
网址:https://www.syjyrc.gov.cn/。
②关注微信公众号“沈阳人才市场”查询档案;
③携带身份证件到我单位业务窗口查询档案。
注:以上方式如查询不到档案,请尽快与学校联系。
4、 派遣到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毕业生是否需要报到?
毕业生不需要报到。
毕业生不需要报到。报到证上联自行保管。
5、保管档案是否收费?
根据人社部发【2014】90号文件规定,自2015年起,免收人事档案及人事关系托管费,我局正常提供与档案相关的基本公共服务,包括:档案接转、保管、利用等七项服务。
6、毕业生如何办理代理托管手续?
沈阳生源或在沈阳无档案保管权单位工作的毕业生其档案可在我局托管,并免费享受相应档案基本公共服务。前者请持户口本、身份证前来办理,后者需持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录用职工登记表(或招工备案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身份证前来办理。
沈阳生源或在沈阳无档案保管权单位工作的毕业生其档案可在我局托管,并免费享受相应档案基本公共服务。
①沈阳生源请持户口本、身份证前来办理;
②在沈阳就业并单位无档案保管权的需持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录用职工登记表(或招工备案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身份证前来办理。
7、如何办理人事档案调出?
市内调动需本人带身份证,并持有档案保管权(有党委)单位开具的调档函调取档案;市外调动原则上需持本人身份证、当地政府所属的公共人才服务机构开具的调档函调取档案也可提供有档案保管权单位出具的调档函调取档案;改派到外地的毕业生,可持身份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调取档案。
①市内调动需本人带身份证和具有档案保管权(有党委)单位开具的调档函调取档案;
②市外调动原则上需持本人身份证、当地政府所属的公共人才服务机构开具的调档函调取档案也可提供有档案保管权单位出具的调档函调取档案;
③改派到外省市的毕业生,可持身份证、改派后的新报到证(名头为外地人社局或用人单位)原件及复印件调取档案。
8、如何委托他人代办档案相关业务?
将本人身份证复印,在复印件上写委托书,本人签名,按手印,被委托人携带相关手续、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办理。
①本人将身份证复印,在复印件上写委托书,本人签名、按手印;
②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③要办理业务所需其它相关手续;
9、邮寄档案信息应怎么填写?
报到证单位名称: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私企单位)
档案接收单位:沈阳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地址:沈阳市大东区大北街48号
邮编:110041
档案接收联系人:档案管理处
联系电话:22531302
*如遇政策变化,以窗口工作人员解释为准。
地址:沈阳市大东区大北街48号
邮编:110041
咨询电话:024-2253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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