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大学2018年艺术惠民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市委宣传部、市委教科工委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推进艺术惠民工作的深入开展,更好地服务地方文化事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密围绕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发挥艺术惠民“双百万”工程的重要作用,将艺术惠民工作与大学文化建设相结合、与思想政治工作相结合、与学校人才培养特色的培育相结合,创新实践载体,建立长效机制,扎实推进必博娱乐,必博BBO:艺术惠民工程的深入开展。
二、工作目标
继续巩固2017年艺术惠民工作成果,在组织校内开展艺术培训和选派艺术指导员进社区培训的基础上,面向全市有艺术需求的广大群众开展专业化、多门类、公益性的艺术培训,增加培训项目,组建特色团队,扩大惠民成果,使普通百姓能够方便、快捷地学习艺术知识、掌握艺术技能、提高艺术修养、满足艺术需求。
三、组织申报
鼓励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结合专业设置、教学资源、师资力量和市民需求等情况,积极申报艺术惠民培训项目,并填报2018年艺术惠民工作总体安排表(附件1)于
(一)培训项目
通过开设惠民课程、举办惠民活动、组建特色团队和设立惠民基地等形式开展艺术惠民培训活动。
1.惠民课程。开设声乐、舞蹈、乐器、书法、绘画、朗诵、摄影、表演、健身操等校内培训课程。
2.惠民活动。开展艺术惠民讲座、文艺演出、展览等艺术惠民活动。
3.特色团队。组织市民成立合唱、声乐、舞蹈、书法、绘画、摄影、朗诵等各具特色的艺术团队。
4.惠民基地。可在居民社区、学校、学生社会实践基地等场所建立惠民基地。
(二)具体要求
1.惠民课程
(1)每周定期举办校内艺术惠民培训课程,每次培训人数需要达到10人以上,如果连续3周未达到培训人数,将取消此门培训课程。
(2)负责惠民培训课程的部门统一给参加艺术惠民培训课程的学员办理听课证,与之签署免责协议,并将免责协议留档备存。每次培训前,授课教师需要严格检查学员听课证,学员凭证入场参加培训。党委宣传部将每月定期对学员佩带听课证及签署免责协议情况进行抽查,如存在问题,将取消此门培训课程。
(3)艺术惠民培训课程将采取授课信息存档制度。每次培训均需填写艺术惠民培训记录单(附件3),开课情况需要以照片形式存档。每月3日前将上月开展艺术惠民培训记录单(附件3)及照片报送至党委宣传部,电子版传至党委宣传部邮箱647880200 @qq.com。
(4)每周四前将下周培训课程课表电子版(附件4)传至党委宣传部邮箱647880200 @qq.com。
2.惠民活动
(1)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可结合实际,在校内外举办艺术惠民讲座、展览、演出等活动。
(2)需在活动条幅、背景板、宣传海报、节目单等宣传材料上明确标有“艺术惠民”字样。
(3)每次参与受众人员需达到30人以上。
(4)举办惠民活动需提前申报。每周四前将下周惠民活动安排电子版(附件4)传至党委宣传部邮箱647880200 @qq.com。
(5)需要将活动举办情况以照片形式记录存档,并于活动结束次日将体现“艺术惠民”活动情况的照片3-5张传至党委宣传部邮箱647880200 @qq.com。
3.特色团队
(1)每月定期开展培训,并派专职人员指导。
(2)每个惠民团队每年至少举办1场成果展演或展示活动。
(3)具体活动开展及材料报送参照“惠民活动”要求。
4.惠民基地
(1)每月定期在惠民基地开展培训或者成果展演等艺术惠民活动。
(2)具体活动开展及材料报送参照“惠民活动”要求。
四、工作保障
(一)评选表彰。党委宣传部每年对自愿参加艺术惠民工作的相关基层党委(党总支)工作情况进行评价,对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并择优推荐市级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
(二)经费支持。党委宣传部每年核算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艺术惠民工作量,上报市委宣传部后,对艺术惠民工作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附件1:2018年艺术惠民工作总体安排表
附件2:艺术惠民培训课程申报表
附件3:艺术惠民培训记录单
附件4:艺术惠民培训课程(活动)课表
附件1:
2018年艺术惠民工作总体安排表
学院:负责人: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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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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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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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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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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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民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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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民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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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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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民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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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艺术惠民培训课程申报表
部门:
申报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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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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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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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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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课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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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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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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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签字:
盖章(部门):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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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艺术惠民培训记录单
部门:
培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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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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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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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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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师生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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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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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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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员签到:
授课人(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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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另附1-2张图片资料。
附件4:
艺术惠民培训课程(活动)课表
部门:日期:年月日
培训门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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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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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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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正高职称、副高职称、中级职称、初级职称、国家级协会会员、省级协会会员、市级协会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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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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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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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地点
(所属行政区,及具体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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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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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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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描述及示意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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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授课内容可以是校内艺术专题讲座、报告、专业小课、艺术活动(文艺演出、作品展览、艺术沙龙等)、开放展馆等。
2.相关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培训活动,原则上每周均需开展培训活动。
3.每周四下午13:30前将下一阶段培训活动计划报至党委宣传部,宣传部上报市教科工委,媒体予以公布。联系人:郭婧驰、常瀚文,电话:62269990,邮箱:647880200 @qq.com。
4.各部门如有其它需说明事项可另附文字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