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1-05-25 15:28
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六号)
?——城乡人口和流动人口情况
宁夏回族自治区统计局
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5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区五个地级市所辖22个县(市、区)的人口城乡分布及流动情况公布如下:
一、城乡[2]人口
全区常住人口[3]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4678654人,占64.96%;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2524000人,占35.04%。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1660307人,乡村人口减少759003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7.06个百分点。
图6-1历次人口普查城乡人口构成
二、流动人口[4]
全区常住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5]为3362670人,其中,市辖区内人户分离[6]人口为855675人,流动人口为2506995人。流动人口中,外省流入人口为675119人,区内流动人口为1831876人。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人户分离人口增加1828188人,增长119.14%,其中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增加613935人,增长253.97%;流动人口增加1214253人,增长93.93%。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3]全区常住人口包括五个地级市所辖22个县(市、区)的常住人口。
[4]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
[5]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
[6]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是指一个直辖市或地级市所辖的区内和区与区之间,居住地和户口登记地不在同一乡镇街道的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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