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5-03-20 10:49
2024年,自治区统计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落实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结合统计工作实际,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统计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
(一)坚持系统学法,厚植法治思想之基。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总书记考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贯通起来,深刻领会核心要义、准确把握实践要求、坚决贯彻落实。把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作为必修课,把学习《宪法》《民法典》《统计法》等法律法规,与党中央印发的事关统计改革发展系列重要文件一体学习、融会贯通,不断提升法治素养和理论水平。2024年,组织召开党组会、中心组理论学习会等学法13次,交流研讨6人次,局领导班子成员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等,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干部法律敬畏感。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法治建设责任。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召开会议专题研究研究制定全区统计法治工作要点,明确工作重点,听取法治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局领导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处室、单位党内及行政法规执行工作,全面提升局机关法治政府建设能力和水平。组织召开全区统计法治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下一年度统计法治工作任务,谋划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在全区各级统计机构落地落实。
二、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统计法治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进一步完善制度规定。起草制定《宁夏回族自治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实施办法》,2024年3月1日,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严格落实国家统计局关于“一省一策”的工作要求,结合宁夏实际,与国家统计局宁夏调查总队联合修订印发了《宁夏回族自治区规范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2024版)》,进一步增强裁量的可操作性。修订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统计局“三重一大”议事制度》《宁夏回族自治区统计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办法》,及时公开统计执法检查对象和结果。制定印发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行政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清单、统计领域不予行政处罚清单等3个清单。
(二)提升依法行政规范化。一是依法受理行政许可。对照国家统计局《涉外调查管理办法》,依法对申请涉外调查许可证的机构进行资格认定,严格按照办理流程,共受理、完成1家调查机构的涉外调查许可证办理工作,并按照要求公示行政许可信息。二是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2024年,组织对规范性文件开展“回头看”工作,废止规范性文件1个、修改1个、制发1个,均按照相关要求向自治区人民政府进行备案。三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组织对2023年申报五星级统计诚信单位的3家企业进行审核验收,评定3家五星级统计诚信单位。动态维护“互联网+监管”系统、“十公示”平台,对统计严重失信企业提出的申请按照规定及时进行核实和修复。四是持续发挥法律顾问作用。继续实施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立法、制定规范性文件等工作中的参谋助手作用
(三)有效发挥法定职能作用。一是高标准扎实做好五经普。严格执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依法组织实施宁夏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按照时间节点如期完成数据验收,调查单位上报率达100%,高质量完成经济普查既定各项工作任务。二是依法组织开展常规调查。严格执行国家统计标准和统计调查制度,依法组织农业、工业、投资等69项常规和专项统计调查,全面系统客观反映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运行情况。三是提供优质统计咨询意见。坚持牢牢守住数据质量生命线,认真组织开展实地数据质量核查,进一步提高源头统计数据质量。加强统计分析研究,全年组织撰写270余篇分析研究深、对策建议准的分析报告,获得自治区领导批示88篇次,开展新质生产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等重大课题研究,为自治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坚实的信息支撑。
(四)进一步提升执法效能。坚持自治区、市、县三级统计部门上下联动,依法对全区范围内668家单位开展统计执法检查。认真开展全区统计局系统涉企行政执法专项监督自查工作,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举办全区统计执法案卷评查暨执法人员培训班、2024年统计执法资格考试培训班、全区统计法治骨干培训班等,进一步规范基层统计行政执法行为、提升统计法治人员法治工作能力和水平。组织督促全区统计执法人员及时登录“法治教育网”,按要求开展不少于30学时的公共法律知识培训,通过统计微信公众号组织开展知识培训等,“法治培训+业务培训”双管齐下,提升执法队伍的法治素养和统计业务能力。
(五)营造浓厚法治氛围。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努力营造良好统计法治氛围。一是面向领导干部。局主要负责人带头宣法,先后在自治区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对新修改《统计法》进行导学解读,在全区领导干部大讲堂、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辅导班暨组织部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以及部分市县区举办的学习会上宣讲新修改《统计法》等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积极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学习统计法律法规。二是面向部门统计。选派骨干为自治区党委巡视办、证监局、文旅厅等部门和自治区党校2024年秋季主题班等宣讲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和新修改《统计法》,进一步增强部门统计法治意识。三是面向调查对象。结合执法检查、数据核查、实地调研,通过现场宣法、以案释法等方式,开展精准宣法,统计调查对象进一步明确应有的统计法治义务和权利。四是面向社会公众。制作新修改《统计法》宣传彩图,在全区各政务中心、银川各大商场、医院、部分园区等地,通过高清显示大屏滚动式宣传。全年发放新修改《统计法》单行本4000本,制发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折页5400余份,编印普法宣传资料2500份,努力营造学习统计法律法规的浓厚氛围。
2024年,全区统计局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个别企业由于对统计工作缺乏足够的重视,加上统计人员对有关统计指标理解不准确或取数错误,导致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的行为仍时有发生;二是在推动建立企业电子统计台账中,一些企业配合程度还不高,影响整体进度;三是个别县(区)统计执法力量还相对薄弱。
三、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2025年,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各项工作要求,坚持在自治区发展全局和法治建设大局中去谋划推动统计法治建设,坚持依法统计、实事求是,以高质量统计工作服务宁夏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深入学习、坚决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从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切实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压紧压实责任。按照法治政府建设提升工程任务分工,对标100项指标各项要求,全面梳理、查遗补漏,确保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在统计局系统落地落实取得实效。
二是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作为一项全局性长期性工作来抓,聚焦重点内容、抓住重点群体、分层分类持续推动新修改《统计法》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常态化组织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持续巩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良好局面。
三是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自治区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各项工作要求。加强统计执法人才队伍建设,深化业务培训、加大实践锻炼,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素质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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